全部 图书 报纸 期刊 图片 视频 新闻 学位论文 会议论文 音频
首页>丝路海南>海南旅游>报纸>  加强海南旅游管理立法工作

加强海南旅游管理立法工作

日期:2013.01.28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报纸名称】三亚晨报

【日期】2013-01-28

【地址】地址

【报纸名称id】320700000511

【摘要】1月27日下午,三亚代表团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林志猛摄本报海口1月27日电(特派记者林志猛萧真)针对目前海南旅游管理存在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现象,部分旅行社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以及导游人员人事隶属关系不一,导致导游工作权责不分,责任追究不力和尚未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酬、劳动保障制度等问题。1月27日,三

【全文】

1月27日下午,三亚代表团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林志猛 摄

本报海口1月27日电(特派记者林志猛萧真)针对目前海南旅游管理存在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现象,部分旅行社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以及导游人员人事隶属关系不一,导致导游工作权责不分,责任追究不力和尚未建立合理的导游薪酬、劳动保障制度等问题。1月27日,三亚市代表团向大会提出加强海南旅游管理立法议案。建议通过特区立法,提高我省旅行社进入门槛条件,明确具体的鼓励措施,完善旅行社奖励制度,使我省旅行社规模向集团化、国际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议案认为,旅游部门应加强与旅游协会(或旅行社协会)的沟通,将有意参加营销活动的大型、知名品牌旅行社的年度营销计划部分地纳入政府职能部门的旅游营销活动范围,在资源和经费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让全程参与的旅行社,从不同程度地营销各个层次的产品,共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优惠政策资源。

议案建议,要出台相关涉旅行业扶持政策。比如通过出台淡季旅游行业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优惠政策,减轻旅行社负担,提高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生活待遇,从源头上杜绝零(负)团费现象。

议案指出,要明确导游的人事隶属关系。导游要隶属旅行社,确立并加强二者的劳务关系,旅行社按月给导游基本工资,领取与其劳动相称的带团津贴,旅行社和旅游管理单位负责对导游进行考评,明确工作奖罚制度。改变旅行社对导游只使用、不管理的局面,实行旅行社对导游的规范管理,真正把责任、权利和义务交给旅行社,导游只存在执行带团任务,提高服务质量,而旅行社将在旅游主管部门规定下选择购物场所。

议案建议,增加涉外导游的管理内容。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深入,国际客源市场将进一步扩大,建议在立法时,要为涉外旅游人力资源的市场化配置、引进俄语、法语、德语、马来语等语种的紧缺人才、打击涉外“黑导”的行为提供政策、法律依据,争取吸引国内外高素质涉外导游人才参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

同时,要增加景区景点文化产业内涵要素。出台相关规定,增加文化产业型景区发展的核心要素以及相关内容。

议案建议,要改善供求关系,疏导价格矛盾。旅游市场出现的价格问题是诸多因素的综合反映,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就价格论价格,而要从影响问题产生的多方面因素入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三亚周边市县积极参与,分流人流、车流,缓解局部地区供求矛盾,减少热点地区压力;二是加大重要商品(菜、蛋、肉、海鲜等)供应和储备,调节市场价格;三是加大公交、出租车的投放,增加临时停车点,解决出行难、停车难问题。

【全文挂接】 获取全文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