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历来就是国际文化交汇融合之地,核心区建设对沿线各国的影响是综合性的,而文化的影响更是最深入持久的。特别是当前,文化交流面临着一系列新优势、新机遇、新前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出台的《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打造绿色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智力丝绸之路、和平丝绸之路”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强调,要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坚持通过深化改革,持续加快“三通道”“三基地”“五大中心”和“十大进出口产业聚集区”建设,用好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的载体,抢抓机遇全力构建新疆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为此,新疆推进文化交流服务于核心区建设,必须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更有效的举措,在积极吸取和借鉴历史经验的基础上,以创新和发展的理念赢得文化交流新优势,努力弘扬丝绸之路精神,更好地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共建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服务。
一、积极发挥文化交流服务于核心区建设的平台作用
在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从愿景迈向行动的过程中,中外文化交流成为阐释“丝绸之路经济带”政策理念的重要平台。“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积极弘扬丝绸之路精神,开展智力丝绸之路、健康丝绸之路等建设,在科学、教育、文化、卫生、民间交往等各领域广泛开展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了民意基础,筑牢了社会根基。随着中国文化在海外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与日俱增,特别是文化交流契合了国家战略,新疆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更要自觉重视文化这种世界各国共享的宝贵精神财富的重要作用,努力使之成为促进新疆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和跨越式发展,以及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共建、新疆与世界沟通交流,乃至推进国家间的和平发展、维护世界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所形成的共识、与会各方对接的发展战略、签署的系列合作文件的务实落实,新疆将承载更多的战略输出使命,特别是基建投资相关需求将持续释放。因此,新疆要善于扬长避短,积极用好丝绸之路留给新疆的丰富文化遗产,大力弘扬“团结互信、平等互利、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为轴心,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的交通枢纽中心、商贸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文化科教中心、医疗康养服务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为着力点,努力服务于“五大中心”建设、以乌鲁木齐为中心的国际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建设和推进“中欧国际货运班列”集结编组中心和货物分拨中心的规范化、常态化运行等,努力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抓住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万亿元以上的机遇,加速公路、铁路、机场、水利、能源、通信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同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产能过剩、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二、坚持思想交流与服务于合作发展并举
古往今来,中外文化交流无不闪耀着思想对话的光辉,而服务于国际合作发展则是文化交流的另一重要职能,通过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开展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方面的交流交往,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有效、生动活泼地传播中国声音,讲述真实美好的中国故事,充分展示文明、和平、开放、包容、法治的中国形象,向世界勾画魅力十足的中国文化风景,为文化沟通、经贸活动“走出去”“请进来”提供通畅的平台,实现合作与发展资源的协调共享。对外文化交流要善于借势,要重视找准中西方文明比较的坐标,重视对不同文明进行比较研究,在比较中找到不同文明差异的坐标和共性,并且通过搭建具有“共性”的桥梁来互相走进对方的文化。文化交流要以加快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和乌鲁木齐、喀什、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建设为突破口,重视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拓展和创新中国-亚欧博览会平台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新疆服务和参与上海合作组织多层次经贸合作的能力与水平。重视通过亚欧博览会、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中外文化展示周等国际国内重要的文化展览展会和丰富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以及整合分散资源、搭建公共舞台、提供资金服务等配套支持,营造中外文化交流环境,搭建起新疆与国内外文化艺术节庆机构、演艺机构、剧院等直接交流的平台,构建起新疆与国内外文化专业机构、服务机构的长效联系机制,为展示和输出中华文化提供平台支持,促进中国与亚欧国家尤其是与中亚各国的文化交流与沟通,促成一批文化产品和企业达成实质性交易与合作,推动新疆乃至全国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加强经贸、金融、贸易、教育、科技、医疗、旅游等更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发展。通过组织自治区内外文化企业携手参加疆内外、国内外重要文化贸易展会,积极为文化企业、产品和重点项目搭建“走出去”和“请进来”的通道,帮助和推动疆内文化企业融入行业的全球化,在世界与中国主流渠道建立起合作发展平台,有效开拓文化产品交易营销渠道。积极参与新疆各地举办的重大节庆活动,介绍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的贸易便利优势及服务、功能与规划建设等信息,吸引国内外文化艺术品市场更多优质企业及项目落地,实现实体经济间的交流与合作发展。抢抓“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促进发展的机遇,运用新疆的文化优势搭建合作发展平台,在新疆特变电工、金风科技、中铁重工等跨入全国高端先进制造业行列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新疆装备制造、建材、纺织服装、信息、新能源等高端产业加速与内地及中亚市场的联通。
三、建立健全文化交流服务于核心区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重视健全文化对外交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新疆文化交流要更加坚定“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核心理念。新疆应高度重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坚持瞄准世界前沿,通过深化改革,紧紧围绕推进文化交流服务于核心区建设,立足于打造国际化、现代化文化交流示范区域,以“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结对共建、凸显特色”为立足点,大力建设公共文化共建交流平台,营造疆内外品牌文化资源汇聚新疆的机制环境,形成新疆多元包容、融合发展的现代文化交流与发展的生态,推动新疆优秀文化资源沿着丝绸之路经济带走向全国、走向中亚、走向世界各地。加快构建现代文化对外交流合作服务体系,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结对,建立稳定、常态化的文化交流机制,全力打造国际文化界精英峰会和城市文化名片。推进疆内综合性文化交流服务中心建设,创新文化对外交流设施管理模式。健全文化对外宣传载体和机制,探索文化对外交流设施开展社会化运营的改革试点。创新各领域基层文体活动可持续开展的有效载体和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文化、科技、医疗、体育等社会组织服务于全民健身试点示范活动,通过健康文明的文体活动,逐步把新疆建设成“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国际文化交流高地,在“一带一路”共建的世界文化互动交流中充分展示中华文化的魅力,在文明发展进步中推进新疆的国际化进程,不断增强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民族自信心,有效有力地持续抵御各种错误思潮特别是“三股势力”的影响、蛊惑和毒害,万众一心共同推进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实现。
(二)重视创新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的产业发展体制机制
新疆已经与周边国家在多领域开展了互利共赢的务实合作,自治区先后与塔吉克斯坦、伊朗、阿联酋、巴基斯坦和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在交通互联互通、经贸、产业、人文等领域达成了一系列合作项目。但落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达成的共识,还需要新疆积极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创建国际文化交流基地,打造国际文化合作品牌项目,搭建国际文化交流、展示和贸易的平台。积极深化国际文化研究与交流,以国际视野和专业眼光精心打造高素质、创新型、专业化的公共文化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者队伍,为文化交流和产业发展培养和提供专业人才。文化交流应积极促进政策法律、规则惯例、标准规范等诸位一体的联通互鉴,为互联互通、共同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重视积极维护多边贸易体制,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同时也要着力解决发展失衡、治理困境、数字鸿沟、分配差距等现实问题,积极推进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体制机制建设;重视通过深化改革打造新疆全方位对外开放的合作平台,维护和发展开放型国际经济合作机制,共同创造有利于开放、合作、发展的大环境,推动构建和运行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投资规则体系,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文化交流应重视拓宽疆内图书馆国际交流合作的渠道,积极与境外图书馆建立双边多边的学术交流机制,共同开展互访互动交流活动,及时沟通公共图书馆办馆理念和信息,为开展跨国学术交流和文化创意产业信息互享提供便利。文化交流应充分发挥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和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先试先行”的有利条件,加快国际文化服务贸易平台建设,采取“政府推动、企业运作、依法监管”的基本运作模式,吸引涵盖文化交流、演艺娱乐、影视制作、展览展示、产权交易、服务贸易等主流文化领域的中外文化企业入驻。平台应借力乌鲁木齐、喀什等综合保税区“进区备案、区内自由、结算灵活”等特殊政策优势,利用其国际中转、配送、采购和转口贸易等国际服务功能,在新疆打造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进出口基地。建立对外文化交流产业项目库和扶持重点文化企业“走出去”的目录,积极培育和扶持一批能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机遇“走出去”的文化企业主体。重视在新疆周边国家建设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试验园区,促进对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产业与金融、经贸、科技、医疗、旅游、服务等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文化粘合剂和桥梁纽带的重要作用,努力促进文化贸易流、资金流、项目流、信息流、人才流和研发团队等文化产业发展资源的集聚和交汇融合,逐渐发挥出文化产业增长极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真正树立起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新疆工作总目标的实现、新疆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不竭的强劲动力。
从习近平主席2013年提出共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倡议以来,到目前为止,得到了“一带一路”沿线的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积极响应。在我国境内,“一带一路”建设所涉及的18个省区市内,有说汉语方言的汉族和说本民族母语的维吾尔族、蒙古族、朝鲜族、京族、壮族、苗族、瑶族、傣族、景颇族、彝族、哈萨克族、藏族等30多个少数民族。正是在这样的地理位置和民族文化构成背景下,笔者认为,加强中外民族文化交流,对于促进“一带一路”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发展意义。为此,如何开展对外民族文化交流,进而推动经济接轨、文化互信、民族和谐、社会稳定、国泰民安等各种综合性目标的实现?纵观历代史书上记载的成功经验,对于在“一带一路”中的民族文化交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前期的相关基础工作。
一、 加强对各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与完善,培养适应“一带一路”建设的民族语言文字翻译的专业技术人才。
2015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和商务部共同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指出“一带一路”的沿途发展核心内容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而这“五通”都离不开不同民族、不同语种之间语言文字的相互沟通,也就是说,各民族语言文字的沟通是前提,也是做好这“五通”工作的重要基础。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设置的各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看,中央民族语文翻译局只设立有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7个语种的民族语文翻译室,这不仅难以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需要,而且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开展,众多少数民族如傣族、景颇族、苗族、瑶族、京族等同样需要这样的民族语文翻译机构作为平台,因此建立这样的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不仅是当务之急,也是我们实现经济发展与文化互信的一个重要途径。
二、 充分发挥内陆地区教育资源优势,合作互惠,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开展适合多边关系发展的人才培养举措。
“一带一路”建设仅在我国境内就涉及到18个省区市,很多教育资源丰富和具有特色教育潜力优势的省市大都在这些行政区域之外,按照陆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相互连接的国家资源状况,依托资源开发,把不同层次的教育办到周边国家人口比较密集的城市和乡村,形成既能“请进来”,又要可以“走出去”的教育发展格局,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人才储备夯实智力基础。近年来,很多国家采用这种做法。越南国家政府每年提供大量的教育经费作支撑,到老挝首都万象等一些重要省市对当地学龄儿童进行挑选扶持,每年从小学、初中、高中不同阶段单独招收优秀的学生进入“越南政府资助班”免费学习,到大学阶段的老挝精英人才,越南则直接吸纳其进入本国进行公费留学培养,这样的“嵌入式”人才培养模式,同样对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中学校教育与人才储备也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作用。此外,在东南亚的很多国家,生物资源多样性极其丰富,我们可以结合我国的民族医药、中医药产业的发展培养双边专业技术人才,共同开发,为人类的健康提供跟多来自于大自然的资源共享与互助。
在西北等地与我国紧邻的国家中,天然气、石油资源以及与西南地区接壤的国家水力资源、矿产资源等都很丰富,发挥我国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在专业技术基础人才方面的培养优势,不仅在“请进来”的留学生中培养专业人员,而且还应当把高等院校的分校延伸到周边国家。在这方面,中国在世界各地开办的孔子学院、在老挝开办的苏州大学等等,都已经风生水起,积累了许多丰富的办学经验,这同样为我们“一带一路”建设中人才培养提供很多有益的借鉴。
三、 加强跨境民族的法律意识引导,从婚姻、边贸、人才服务等方面放开民间往来渠道,建立内地与周边国家民众之间的密切关系。
据媒体披露,近年来,通过一些人贩子或民间跨国婚姻介绍机构周转后从越南等国家跨境“嫁”到中国内地的年青女性不断增多,部分跨境“婚姻”在中国内地引起的各种社会问题不断出现。有鉴于此,我们建议在加大打击拐卖人口犯罪力度的同时,从法律的角度引导并开放内地与周边国家未婚青年之间的交往,发展民间的这种由婚姻关系建立起来的“亲戚”人脉,以此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周边贸易和技能人才之间的流动,在跨境民族中建立内地与周边国家民众之间的密切关系。
事实上,这种“和亲”政策从夏代起就已经存在,只是当时主要在上层统治者之间进行。而到了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更应当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法制体系,把这种“和亲”关系引入民间,从“软”外交中补充、巩固和丰富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健康发展。
四、 参照中国在国外举办孔子学院的工作模式,派出国内懂得周边国家小语种的教授或博士到这些国家的大学和科研机构进行援助教研的同时,通过国家的一些项目资金资助积极开展海外民族志研究。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以来,西方传教士在到中国传教的过程中就开展大量的民族学资料搜集,此后,日本等一些国家的民族学家也先后进入中国开展民族学调查,这些研究成果为我们今天的“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借鉴。
随着中国的人才与经济条件已经具备前往海外开展民族学调查的研究实力,结合现有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优势,让海外民族志的调查研究为中国“一带一路”建设提供相应的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撑。
五、依法建立中国各类民间基金组织,吸纳和资助海外高层专业技术人员与国内基金组织合作,推动民间组织在海外周边国家的健康发展。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境外的一些民间基金组织在中国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机会。如国际福特基金会、香港乐施会以及一些教会慈善组织等资助中国学者在边远贫困地区、生态脆弱地区开展调查研究的同时,通过小额信贷等不同的帮扶方式扶持了一些贫困人群得到了发展,增强了这些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民众的生活自信心、自尊心,激发了这些人群在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样,我们也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在中国建立相应的民间基金组织,走向海外,围绕“一带一路”建设把许多基础性的工作有效地开展起来。
总之,通过中外民族文化的交流、交往与联系,把文化认同、互信互助关系建立起来,发挥我国多民族国家的语言资源、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等方面的潜力优势,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把更多的内陆省市带动起来,实现中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与周边国家共同建设“一带一路”的战略构想,并要求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南方丝绸之路是“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是南方丝绸之路上通往东南亚、南亚的重要枢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重要的战略地位。
云南与缅甸、老挝、越南三国接壤,与泰国、柬埔寨、孟加拉、印度等国地缘相邻,文化相通,自古就是中国连接南亚、东南亚各国的陆路通道;云南宗教形态多样,宗教文化多元,云南与南亚、东南亚之间的宗教文化交流源远流长。尤其是云南三大语系佛教与南亚、东南亚的佛教文化交流,构成世界佛教发展史上绝无仅有的独特风景线。
作为一种跨国界、跨民族的精神力量,宗教是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与文化纽带,不仅可以为和谐世界的外交理念提供思想资源,而且还可以为我国公共外交提供平台和通道,是其他公共外交手段难以替代的。近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组织编写的《云南宗教研究:“一带一路”与宗教文化交流》一书,以云南宗教研究为中心,以“一带一路”与宗教文化交流为主题,关注宗教理论、宗教态势、宗教工作和历史文化等热点专题,多层次多视角深入研讨了“一带一路”视阈下云南和东南亚宗教情势以及云南宗教在国际文化交流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凝聚更多的智慧和力量。本报特刊发其中部分成果,以飨读者。
云南佛教界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模式
云南佛教界一直积极促进与东南亚、南亚文化交流,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之中。其中最突出的是云南省佛教协会与大理崇圣寺联合举办的“崇圣论坛”,这是云南宗教界举办的少有的、具有国际影响力与知名度的佛教学术研讨会,是政界、佛教界、学界共同锻造东南亚、南亚命运共同体的“黄金纽带”,承载着区域和国际友好往来,是佛教文化对外交流的成功范式。
大理崇圣寺注重文化推广,加强佛学研究,成立佛教文化研究院。2007年4月,“首届大理佛教文化研讨会”在大理崇圣寺成功举办。会议以“和谐·共荣·进步”为主题,邀请佛教文化研究专家、学者、大德高僧40余位参会,出版了研讨会论文集《崇圣寺》(创刊号)。2012年11月,由大理崇圣寺、大理学院民族文化研究所共同举办了“2012崇圣论坛”,邀请中国宗教学会副会长、中国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王志远教授等40余位国内知名佛教研究专家参会,以“唐代佛教密宗与大理白族佛教密宗”为主题,深入研讨大理地区独特的佛教文化在中国,以及东南亚地区佛教中的重要地位,对大理乃至云南佛教文化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2014年11月在大理崇圣寺隆重举行的“2014崇圣(国际)论坛”,有来自东南亚、南亚十余个友好国家、我国台湾地区以及内地100余位高僧大德、佛教专家参会,围绕“佛教与亚洲人民的共同命运”这一主题,共同探讨“内修外宏”的现代模式,探寻佛教智慧的现代价值。在论坛结束时,汇聚参与国代表的智慧与力量,通过了《2014崇圣(国际)论坛宣言》:“法乳同源,合和共生”,“国与国之间、佛教内部之间、佛教和其他宗教之间,应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交流,打造东南亚、南亚佛教黄金纽带,共同携手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三大语系共同传承了佛陀的衣钵,持守戒律,正信正行,弘扬教法,净化人心,利益人群,坚定信念,应对时下复杂多变的社会现象,如法如律地办好佛教事业。”“相信通过与会者的共同努力,崇圣国际论坛必将打造成为东南亚、南亚命运共同体的黄金纽带。”论坛的成功举办承续着中国与东南亚、南亚国家千年佛缘,建立了文化互联互通的桥梁。
佛教对外文化交流需要研究的若干问题
云南与东南亚、南亚的佛教文化交往,为中国与这一区域的友好交流搭建了桥梁,发挥了文化纽带的积极作用。随着云南与东南亚、南亚佛教文化交流的逐步深化,云南佛教在国际上的独特地位和影响力也日益受世人瞩目,也说明了佛教文化在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通过佛教文化交往,一方面间接体现了国家实力和国家形象,增强了中国文化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另一方面通过佛教文化交流吸收借鉴对方的优秀文化,不断创新发展,永葆自身文化的生命活力,并在交流、对话、沟通中,促进理解、增进友情、化解历史矛盾、消除心理隔阂,形成我国与南部周边各国外交关系的良好局面。同时,政府相关部门应正视佛教文化交往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为社会主义经济文化服务,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升云南佛教文化的影响力,以及国家软实力建设的水平。在当前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视阈下,研究云南佛教文化对外交流与“一带一路”建设,学界需要进一步关注以下几方面的研究:
(一)梳理历史,加强中外合作研究
云南是南方丝绸之路上通往东南亚、南亚的重要枢纽,这使云南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从古至今,南方丝绸之路不仅是中外贸易之路,也是宗教文化交流的信仰之路和多民族文化的融合之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研究不断。但是,研究佛教史的学者都知道有关佛教文化交流记载的史料零散,比如唐代有印度高僧赞陀崛多到云南大理、鹤庆弘传瑜珈法,被南诏王劝丰祐封为国师;元代有印度高僧指空来云南武定弘法,后到韩国传禅学;明代初年有机先、大用等一批日本僧人流寓云南;虚云禅师为给鸡足山佛教筹集善款,多次往返东南亚弘法演教,等等。这些虽有学者的前期研究,如1997年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主办“中韩指空研究学术讨论会”,邀请韩国、印度、日本等国家和中国台湾、香港地区的学者,共同研讨印度高僧指空禅师事迹。如能进一步加强国内外、教内外共同研究,加强与东南亚、南亚相关国家的宗教研究合作,这对云南与东南亚、南亚甚至是东北亚的文化交流,一定会有新的突破。
(二)多国多部门合作,联合申报佛教文化遗产保护
印度等沿线国家的官方和民间对“南方丝绸之路”概念比较认同,沿线佛教文化遗产、历史文化遗产丰富,都是历史的见证,佛教创造了诸多文化成就,为后世留下了无比丰厚的精神宝藏和文化遗产,值得联合申遗保护。特别要发挥宗教界在参与推动“一带一路”宗教人文交流中的积极性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学诚法师在2015年全国两会上建议:国家在“一带一路”范围内的亚洲国家中,发起成立国际性的佛教文化遗产保护联盟,促成佛教文化遗产的区域共享与联合保护,并将其缔造成又一联系亚洲各国的文化纽带。所以,学界需要加强相关方面的学术探讨与研究。
(三)提升对策研究,从国家层面积极引导
东南亚、南亚在中国外交战略中一直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云南位于中国的西南边疆,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目前,强调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经济建设,促进经济合作、文化交流,而佛教三大语系对外交流不断,借用佛教在中国云南与东南亚、南亚之间的天然文化纽带关系,充分发挥佛教在经济建设中的文化软实力作用,增进互信,加深友谊,加强文化交流,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国际合作环境。这已经构成世界佛教发展史上绝无仅有的独特风景线。所以,随着佛教间的交流与互动日益频繁,增强现状调研,提升对策建议研究,从国家层面引导佛教文化交流,倡导推动与东南亚、南亚各国形成佛教文化交流与对话机制,有利于实现佛教与外交之间的良性互动,佛教文化的交流对于睦邻友好,深化和发展我国与南亚、东南亚各国的友好关系,有着深远积极的意义。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宗教研究所所长)